一、博士班修業年限二至七年,至少須修習18學分(不包括論文12學分在內)
二、必修課程:專題討論(8)、高等藥理學(4)
三、博士班符合以下任一條件者得申請免修「高等藥理學」,但須補足畢業學分數:
(一)醫學士、牙醫學士或入學前曾修習本科「藥理學」或本所「藥物作用學」者
(二)獲藥理學碩士學位
(三)入學前通過本所【藥理學檢定考試】者
四、必選課程:
(一)分子生物學(3)或細胞生物學(3)
(103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適用)
(二)高等藥理學特論一、二,限選上、下各一學期,未修課學生仍需報告且每學期至少參加6次。
五、建議選修課程:學術論文倫理與撰寫、藥物及食品法規實務概論
六、專題討論:博士班1、2年級必修,但1~4年級均需出席並參與每學期一次之Review
Article報告;3、4年級下學期之Review
Article改為進度報告。
七、進度報告:博士生二年級以上,每年需在上學期提出進度報告(委員會形式)。
八、資格考:於修完本所規定之應修科目與學分時,需提出與論文相關之英文計畫書,並經委員會審查。未通過者,可申請重考一次但應於4年級結束前完成資格考核,否則應令退學。
九、畢業論文標準:至少有二篇以上與論文有關之原著刊載於該領域 SCI排名 50%以內之學術雜誌,若發表之論文SCI
Impact Factor為10以上,則只要一篇論文即可提出口試申請.
十、申請資格考前須修習並通過本校【研究生線上英語三】(AdvEng7003),亦可以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(或其它同等級能力檢定)通過證書代替。(104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適用) |